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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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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桑菊颗粒

浏览次数()   更新时间:2016-07-07 11:11:13

品牌名称:

型号规格:10g×20袋/包×60包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5020070

产品标签:

产品卖点:市场保护|广西唯一一家通过新版GMP企业,产品生产投料都是按照最新标准进行。

销售渠道:医院 药店 其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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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信息
执行标准 颗粒剂
产品类别 中药产品
产品规格 10g×20袋/包×60包
卫生许可证
成份
性状
不良反应
注意事项
禁忌
贮藏
保质期
备注

产品介绍:

夏桑菊颗粒

产品规格:10克×18袋/包;10g×20袋/包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5020070

贮藏:密封。

性状: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;味甜。

作用类别:本品为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
功能主治:

·清肝明目,疏风散热。用于风热感冒,目赤头痛,头晕耳鸣,咽喉肿痛。

成份:

·夏枯草、野菊花、桑叶。辅料为蔗糖。

注意事项:

·1、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·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
·3、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

·4、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·5、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

·6、小儿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·7、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

·8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·9、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

·10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·11、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·12、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