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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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广西/南宁
主营行业: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10g×20袋/包×60包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5020070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市场保护|广西唯一一家通过新版GMP企业,产品生产投料都是按照最新标准进行。
销售渠道:医院 药店 其它
执行标准 | 颗粒剂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10g×20袋/包×60包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|
禁忌 | |
贮藏 | |
保质期 | |
备注 |
产品介绍:
夏桑菊颗粒
产品规格:10克×18袋/包;10g×20袋/包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5020070
贮藏:密封。
性状: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;味甜。
作用类别:本品为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功能主治:
·清肝明目,疏风散热。用于风热感冒,目赤头痛,头晕耳鸣,咽喉肿痛。
成份:
·夏枯草、野菊花、桑叶。辅料为蔗糖。
注意事项:
·1、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·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·3、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
·4、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·5、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
·6、小儿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·7、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
·8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·9、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
·10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·11、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·12、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